台灣女性歷史,常常在地圖上被「縮小」或隱而不見。 女性的藝術地位何以較男性低落,過去從事藝術創作的婦女(繪畫或音樂),何以往往署上其父兄的名字,女性的能力處處受懷疑,早期時代下的壓力,至今女性的能力有所被肯定嗎,抑或是以另一種形式的轉變?
大一的時候,有修過陳老師的中國文化史,記的在宗教文化時,提到東西方男性眼中的女性觀點,女性被男性藝術家描繪下,男性藝術家構造出的女性圖像至今有所改變嗎,還是出現了新的觀點?
之前看到《人文學報》一篇關於女性歷史的小論文,裡面提到,
在男性筆下,女性常常被描繪成兩種截然對立的典型:
象徵正面意義的聖母、處女、女聖者及女神;
象徵負面意義的夏娃、女巫、娼妓、怪物、吸血鬼。
為什麼西方出現宗教性叛亂,女性異教徒總是被形容為女巫?
男性的「崇拜」與「恐懼」的心態,影響了中世紀女巫獵殺行為,
現在呢?男性的「審美」與「崇尚」的心理,依舊影響女性的愛美觀,
女性圖像是否可能單由女性塑造,早期的女巫,以往的纏足,現今的"紙片人"
女性圖像有無經由"當代再造"的可能性?